2017届全体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学生离校相关工作,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毕业生离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2017年6月16日
二、毕业典礼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
地点:学校学术报告厅
三、毕业离校手续办理要求
1.6月16日上午毕业典礼结束后,毕业生按规定流程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在辅导员处交回就业回访表和三方协议,再次确认毕业生档案去向,完善毕业相关信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在辅导员处完善好手续),领取《毕业生离校清单》后到生活老师处退还寝室钥匙、空调遥控板。(备注:校园一卡通若有余额,到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办理退款手续)。
3.在生活老师处办好相关手续后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转到学校的同学需办理)。
4.符合毕业资格条件又完清了毕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到二级学院教务科指定地点领取毕业证书。代领毕业证的需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学杂费查询咨询在财务处(办公楼303室),成绩查询咨询在教务处(办公楼403室),处分影响期解除咨询在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厅)。
6.未应征入伍的同学,不到学生处办理手续。
7.凡是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要转出重庆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统计后交学校党政办统一办理,凡是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在重庆市内流转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支部)在网上统一办理。
8.未在图书馆规定时间内将图书还库的毕业生,按照学校图书管理制度处理。
9.根据有关规定,党员档案(含预备党员)、团员档案装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预备党员应在自己人事档案所在地提取预备党员材料交至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继续考察。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二级学院的辅导员,也可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2846777。
招生就业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