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期 时间 |
4月13日 |
4月14日 |
9:00-11: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大学英语 |
14:30-16:30 |
计算机基础 |
二、考试地点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府校区(重庆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俗称“四公里”校区),考场设在第一教学楼、第三教学楼。
特别提醒:
1.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有两个校区(南山校区和四公里校区),“专升本”考点设在四公里校区。
2.考点场地有限,考生车辆不能进入校区,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生可坐轻轨或公交车在南岸区四公里或五公里下车(建议轨道交通在五公里下)。下车后,走一段路后,从二师大门(拉斐皇庭酒店旁)进入,顺着校园公路直走约200米左右,期间经过“球类馆”,即可在前方看到第一教学楼,第三教学楼在第一教学楼的右手边。
3.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场,考点将会于考前一天(即本周星期五)下午14:00至16:00在第一教学楼门前公布《考场安排表》,考生可于该时段前往考点查看自己所在教学楼和考室。
三、考前动员会时间、地点
时间:4月12日(周五)上午9:30
地点:第六教学楼302教室
事项:考前培训、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专升本选拔考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到指定考点验证进入考场,缺少一证不能进场参考。学生证、饭卡、退役证、签字等均不能作为参考证件。
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居民身份证》和《专升本准考证》两个参考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丢失,必须凭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本人头像且有公安部门鲜章的《身份证明》。如考生参考当天《居民身份证》丢失,且又没有公安机关带头像和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则不能进场参考;如《专升本准考证》当天丢失,可在考点找重庆工程学院领队教师进行补打。
2.考生进场时间:上午8:15、下午13:45;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其中《大学英语》考试停止进场时间为8:45分)。考生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离场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因重庆交通非常拥堵,请考生务必要留足宽松的时间自行乘车参考,宁愿早到1小时,切不可迟到1分钟。学生考试当天一定要调好叫醒闹钟,并保证闹钟可靠,也可叫家长叫醒,以防睡过时间!家远的可在考点附近租住。
4.考生必备文具: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卷,0.5mm黑色签字笔用于书写答题卷,橡皮。学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
5.违禁物品存放:学生如有严禁携带的各种物品和随身带的包都统一放在“球类馆”大厅的重庆工程学院存放区,区域内有送考学校老师看管,但对物品丢失不负责。如学生没有包放手机,可将手机放入自己准备的信封内并写上本人班级、姓名后,放在“球类馆”指定区域内。
考生在进入考室所在教学楼时:不准携带书包、文具盒、各种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手机,即视为作弊!!考生不能佩戴任何手表,考室内有时钟指示时间。考生也不能将任何饮用水等吃的东西带入。
6.《大学英语》听力考试:考点采用教室广播系统放音,考生无须携带任何收听设备。如有听力障碍需用助听器的考生,必须最迟于4月12日上午前报学校教务处,并由教务处向考点单独申报。
7.考生进场后一定要核对本人《专升本准考证》与座位上贴的座签是否一致,以免走错教室和座位。
8.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试卷识别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9.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等后,按指令退场。
10.严禁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请考生仔细阅读《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规则》、《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五、考生用餐与午休
中午可到考点综合楼学生食堂用现金就餐(请考生准备好零钱),食堂提供餐具。考点将开放学术报告厅、食堂和球类馆,供考生休息。
六、考试安全提醒
1.出行安全:请考生乘坐正规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荐轻轨,不会堵车,在五公里下),严禁乘坐“摩的”、政府没批准的“黑车”等不安全交通工具往返。为自己留出非常充足的路途时间(考虑严重拥堵时间),从容往返,以免匆忙赶路造成意外!走路注意过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危险路面以防跌倒,严禁一边行走一边使用手机!注意障碍物以免碰撞。考前考后向学院辅导员(小组长)汇报平安!
2.财产安全:请参考学生尽量不要带包,更不能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参考,遗失概不负责。
3.饮食安全:请同学们一定到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店就餐,不要去街小摊贩就餐,购买的干粮饮料一定在保质期内。
4.住宿安全:请在考点附近宾馆住宿的同学们,晚上关好门窗,保持寝室内空气流通。
七、考风考纪
为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必须严守考风考纪,强化自律意识、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坚决禁止考试违纪作弊、抵制考场腐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考试作弊入刑的内容为第二十五条: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重庆工程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