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第五会议室召开2024年下半年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评定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谭明术主持。
会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陈艳莲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汇报了2024年下半年学士学位审核情况,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并进行审议,委员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对2024年下半年拟授位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最后,谭明术副主席宣读了决定授予毕业生田晨言等15人学士学位授予决议,对通过审议并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表示祝贺。
谭明术在会上指出,一是强调《学位法》的出台是新时代背景下对学位工作的重要规范,对于提高我国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指出学校将按照《学位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各学院要持续关注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以及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帮助和指导学生们达到相应专业毕业要求和授位条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三是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加强和改进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评定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委员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四是要切实做好学业监控与预警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各个环节与机制,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学位授予评定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