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
重庆工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信息
(一)学科代码:12
(二)学科门类:管理学
(三)专业代码:120206
(四)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五)英文名称: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能适应人力资源管理领域 (行业)发展需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预期本专业毕业生2.5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预期目标1: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并愿意为社会服务;
预期目标2:满足工作岗位要求,胜任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相关工作,或人才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咨询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预期目标3:在工作中具有跨职能团队和跨文化沟通交流能力,并具备相应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预期目标4:通过继续教育或其他学习渠道更新知识,实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预期目标5:发展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具备独立解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或人才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咨询与管理相关问题的能力,成为所在领域的专业骨干或管理骨干。
三、培养规格
(一)知识结构
1.人公共基础知识: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
(2)熟悉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人文社科相关知识与基本原理。
2.职业能力拓展基础知识:
(1)熟悉人力资源管理背景知识。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概率论等知识。
3.专业知识: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以及相关法律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2) 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
(3) 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4) 熟悉我国现行的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 熟悉企业业务运作、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
(6)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工具性知识:
(1) 掌握一门外语, 具备较强的听、说、读、写等知识基础。
(2) 能熟练操作各种常见的办公软件与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库, 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3)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数据分析等人力资源管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能力结构
1.获取知识能力:
(1) 具备较强的获取知识的自学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 具备较强的资料查阅和信息获取的能力。
2. 应用知识能力:
(1)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辅助处理数据能力。
(2)具备人力资源管理所需的各种专业能力,掌握组织设计、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分析、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职业生涯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企业文化、HR信息管理、社会保险、企业行政管理等技能,能有效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具备体育锻炼的基本技能,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3.职业发展与创新能力:
(1) 具备良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2) 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3) 具备较强的专业英语阅读、翻译涉外商务公文能力和商务英语会话能力。
(三)素质结构
1.思想道德素质:
(1) 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遵守社会公德的思想品质。
(2) 具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良好职业道德。
2.文化素质:
有一定艺术文化品位,有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
3.专业素养:
(1) 具有发现、分析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和专业素质。
(2) 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进取的开拓精神。
(3) 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素质。
4.身心素质:
具有适应环境变化、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身心素质, 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
四、学历层次、学制、修读年限、学习形式与学位
(一)学历层次:专升本
(二)学制:2.5年
(三)修读年限:2.5-5年
(四)学习形式:业余
(五)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五、课程体系设置与指导性修读计划表
见附表
六、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核心课程:组织行为学、组织理论与设计、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人员素质测评与招聘、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二)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七、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标准:毕业最低总学分要求为100分(线下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0%)。其中公共基础课程22学分,专业课程46学分,职业能力拓展课程1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7学分。
(二)学位授予:符合《重庆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说明:
1.在线教学任务的完成由学生在“在线教学平台”按照线上课程学习进度安排表自行完成学习任务和作业,作为平时成绩重要依据;
2.实践或上机环节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照线上教学安排内容优先采取学生自主方式完成,如学生无自主完成条件可申请由学校统一到校由学院统一安排完成,并提交实践相关报告,为老师评定成绩重要依据;
3.线下面授教学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统一授课或指导,并完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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