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规范的重要公告
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招生规范的重要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重庆工程学院特此发布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规范的全面公告。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管理架构
我校已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规范的专项考核工作,确保办学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我校坚持管办分离原则,明确由发展规划处作为统筹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划与监督;同时,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实施部门,具体负责招生、教学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严控招生流程,确保信息透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批准的2024年招生专业、层次及形式,开展招生工作。我校郑重声明:学校未设立任何校外教学点,招生简章等关键材料均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发布,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委托招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在招生宣传环节,我们秉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确保所有宣传内容不夸大、不误导,全面清晰地展示学校全称、办学层次、类型、学习形式、收费标准及学习地址等核心信息,所有宣传资料均经过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归口管理部门的严格审核。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教学行为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生源,所有生源均须通过全国成人高考统一入学考试。在教学环节,我们将持续规范教学行为,明确目标,精准施策,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与有效解决,旨在打造高质量、学生满意的继续教育体系。
四、畅通反馈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我校特设立监督反馈机制。若您对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敬请通过以下方式向重庆工程学院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实名反映:
电话:023-62842018,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785720829@qq.com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重工创谷A104(重庆工程学院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
重庆工程学院将一如既往地秉持教育初心,致力于为广大求学者提供优质、规范的继续教育服务,携手共创继续教育新篇章。
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