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习近平
(国家资助部分)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
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地方资助部分)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针对重庆市属高校或重庆户籍低保、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零就业家庭应届毕业生,在重庆市扶贫重点工作区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就业满三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6000元,总额不超过24000元。
2.求职创业补贴
特困、低保、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提出申请,每生800元。
(学校资助部分)
学校根据校内学生资助资金及企业、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困难困境慰问、学费减免、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企业捐助奖助学金等奖励或资助项目。
(一)奖助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一等2000元/生/学年;二等15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
2.新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新生,一等10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5000元/生/学年;四等3000元/生/学年。
(二)困难补助
1.临时困难补助:对学生或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突发意外事故,突遭重大地质、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学生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给予补助,金额为2000-5000元/生/次。
2.困难学生寒假路费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寒假往返路费给予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生/次。
(三)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给予劳动报酬,固定岗位:500-1500元/生/月;临时岗位:12-21元/生/时。
(四)困难困境慰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慰问,金额为1000元/生/次。
(五)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子女或因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等重大变故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按国家政策规定应予减免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六)其他发展型奖励、资助
1.学科专业技能类竞赛奖励: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类的竞赛,根据获奖名次或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500-50000元/生/团队。
2.素质教育类竞赛奖励:学生参加校级、省市及国家级素质教育类的竞赛,根据获奖名次或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200-20000元/生/团队。
3.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根据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100-500元/生。
4.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奖励,金额为400-400000元/团队。
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校级及以上项目进行资助,金额为2000-20000元/项目。
6.升学奖励:对考取了研究生的本科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2000-10000元/生。
7.直招士官奖励:对参军到部队直招士官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元/生。
8.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对进入新疆、西藏特招计划、选调生计划、考入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2000元/生。
9考公奖励:对考取公务员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2000元/生。
10.考取事业单位奖励: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元/生。
11.出国深造奖励:对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当年赴海外提升学历层次给予奖励,金额为3000元/生。
12.自主创业奖励:根据学生自主创业公司规模情况给予奖励,金额为500-10000元/项。
(七)企业捐助奖助学金
1.开榜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为500元/生/学年。
2.唐一科爱心创业奖学金:奖励创新创业成绩突出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3.“数智小超”学业之星奖学金:奖励一年级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金额为2000元/生/学年。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重庆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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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学校网址:www.cq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