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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
关于同意卢琴等21名2019级新生转专业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卢琴等21名学生因个人学习需要,经学生本人申请转专业。学校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重庆工程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行严格审核。经研究决定,同意该21名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9级统招新生转专业名单(共21名).docx
2020年1月23日